京华时报讯(记者郭莹) 昨天,教育部网站公布消息称,我国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已达1061.68万人,数量庞大。教育部要求根据户改要求确定入学政策,并提出通过购买服务,让民办校承担部分随迁子女教育任务。
昨天和前天,教育部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当前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出部署。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据统计,截至7月31日,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已达1061.68万人,数量庞大。
对此,教育部要求,根据户籍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分类指导建制镇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合理确定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同时,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
在有需要的地方,可通过购买公共服务,让民办学校承担一部分随迁子女教育任务。对专门的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在师资培训、教育教学研究、学生学籍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提高其办学质量,规范其办学行为。
针对异地升学,教育部督促各地完善和落实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的政策。对于不符合输入地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输入地和输出地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保障考生在输出地顺利参加升学考试和录取。
会议还明确,全面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使有需要的农村留守儿童均可以进入寄宿制学校就读。
■各级城市要求
建制镇和小城市要全面接收随迁子女就学,清理、取缔不合理“门槛”;中等城市要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大城市要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入学;特大城市要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人口控制目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教育承载力合理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努力提高随迁子女教育质量。